020-123456789
 
新闻资讯

重庆土丘副食经营部销售假冒茅台酒被罚


更新时间:2025-09-25 23:26:50      点击次数:899次

中国消费者报重庆讯(记者刘文新)重庆市南川区土丘副食经营部销售假冒贵州茅台酒,重庆涉案金额1.4万元,土丘台酒违法所得400元,副食近日被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管局罚款2.8万元。经营

4月2日,部销被罚南川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潘先生投诉称,售假他在南川区土丘副食经营部购买了5瓶贵州茅台酒,冒茅怀疑是重庆冒牌货。

南川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随即对该经营部进行调查,土丘台酒发现其货架上有1瓶待售的副食茅台酒,标价3200元,经营其外包装标有“贵州茅台酒”“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出品”字样,部销被罚瓶身印有贵州茅台商标、售假“贵州茅台酒”字样,冒茅瓶帽标有“茅台 20210522 2020-102 AE26611”字样。重庆该经营部无法提供上述茅台酒的购进票据、进货查验记录、供货商资质等材料。

经查,2月21日,该经营部以每瓶2700元的价格,卖给消费者潘先生5瓶茅台酒,货值金额为1.35万元。该经营部为消费者出具了收据,其负责人熊某国在收据背面抄写了上述5瓶茅台酒的编号,并加盖了“重庆市南川区土丘副食经营部”财务专用章。

上述5瓶茅台酒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,其中4瓶茅台酒并非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,属于假冒注册商标产品。

南川区市场监管局认为,“贵州茅台”是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,注册编号为第3159141号。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对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,未经许可,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。该经营部销售假冒茅台酒的行为,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。经核算,涉案商品的违法经营额为1.4万元,违法所得为400元。

据此,南川区市场监管局近日对该经营部作出行政处罚,没收侵权商品贵州茅台酒1瓶,没收违法所得400元,处罚款2.8万元。

责任编辑:李佳榕上一条:河北邢台:积极推动食品安全“两个责任”落地落实下一条:福建厦门核查处置牛蛙等7批次不合格食品
 

Copyright © 2002-2017 石家庄康华医疗器械厂医疗器械 版权所有   TEL: 020-123456789

地址: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      邮箱:admin@aa.com


友情链接: 广州白云区放心消费商圈创建正式启动  上海浦东发布生鲜水产品消费调查结果:线下平台缺斤少两问题相对突出  货车行万里推广荔枝,陈浩潮讲典型村产业振兴之道  上海市消保委开展汽车智能体验活动  上海市消保委开展汽车智能体验活动  浙港两地签署消费者组织合作协议  广东7人上榜!2024第一季度“中国好人榜”公布  双向奔赴!“百千万工程”典型镇村与农村职业经理人面对面对接  摩托车纠纷讼争多年未果 消委会多元调解挽回损失  南农晨读